糖果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,包括二個申請單元的審查細則,分別見如下的介紹:
《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(2006版)》來自(《關于印發(fā)食用植物油等26個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的通知》2006年12月27 日國質檢食監(jiān)〔2006〕646號),代替《糖果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》中的原《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》
《糖果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》來自《關于印發(fā)糖果制品等13類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的通知》(2004年12月23日國質檢監(jiān)〔2004〕557號)
2、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包括巧克力、巧克力制品、代可可脂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。
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是指以可可制品(可可脂、可可液塊或可可粉)、白砂糖和/或甜味料為主要原料,添加或不添加乳制品、食品添加劑,經特定工藝制成的固體食品。
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是指以白砂糖和/或甜味料、代可可脂為主要原料,添加或不添加可可制品(可可脂、可可液塊或可可粉)、乳制品及食品添加劑,經特定工藝制成的在常溫下保持固體或半固體狀態(tài),并具有巧克力風味(代可可脂白巧克力應具有其應有的風味)及性狀的食品。
《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(2006版)》來自(《關于印發(fā)食用植物油等26個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的通知》2006年12月27 日國質檢食監(jiān)〔2006〕646號),代替《糖果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》中的原《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》
《糖果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》來自《關于印發(fā)糖果制品等13類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的通知》(2004年12月23日國質檢監(jiān)〔2004〕557號)
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(或其他食糖)、淀粉糖漿、乳制品、可可液塊、可可粉、可可脂、類可可脂、代可可脂、食品添加劑等為原料,按照一定工藝加工而成的各種糖果、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。
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糖果制品分為2個申證單元,即糖果、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。
在生產許可證上應當注明糖果制品及具體申證單元名稱。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,其產品類別編號為:1301。
2、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包括巧克力、巧克力制品、代可可脂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。
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是指以可可制品(可可脂、可可液塊或可可粉)、白砂糖和/或甜味料為主要原料,添加或不添加乳制品、食品添加劑,經特定工藝制成的固體食品。
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是指以白砂糖和/或甜味料、代可可脂為主要原料,添加或不添加可可制品(可可脂、可可液塊或可可粉)、乳制品及食品添加劑,經特定工藝制成的在常溫下保持固體或半固體狀態(tài),并具有巧克力風味(代可可脂白巧克力應具有其應有的風味)及性狀的食品。